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制度到底是怎么形成的?

萨迦五祖

萨迦派采用的是基本上以昆氏家族为基础的家族内部传承方式。如“萨迦五祖”中的初祖贡噶宁波是该派创始人衮却杰波的儿子,二祖索南孜摩、三祖扎巴坚赞,都是贡噶宁波的儿子,四祖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是扎巴坚赞的侄子,五祖八思巴·洛追坚赞则是萨迦班智达的侄子。

噶举派

噶举派虽然支派很多,但大多采用师徒传承的方式。藏传佛教其他的一些小教派,如希解(zji-byed-pa)、觉宇(good-yul)、觉囊(jo-nang)等等,也都采用师徒传承的方式。

转世传承

随着藏传佛教教派间争斗的加剧和教派内部一师多徒争袭上师法位的矛盾加深,为了保证教派的稳定和领导权的和平传递,传统的师承方法和世俗社会的世袭制度都有一定局限性,于是出现了藏传佛教最有特色的活佛转世制度。

公元13世纪,噶玛噶举派创始人噶举派楚布寺寺主噶玛拔希临终之前,口授遗言:“我死后,在远方的拉堆,一定会出现一名继承黑帽密法的传人。在他未来之前,你就暂时作为佛的代理。”依据他的遗言,1288年在后藏贡塘地方他的转世灵童被找到,取法名让迥多吉,这就是藏传佛教历史上第一位转世活佛,藏传佛教活佛转世自此开始。

此后,活佛转世为许多教派所接受和效法,在整个藏传佛教中逐步形成了活佛转世传承的制度。中央政府对藏传佛教大活佛的封授始于元明,1406年,明永乐皇帝册封第五世噶瑪巴活佛为“大宝法王”。1653年,清顺治皇帝后,历世达赖喇嘛的转世须经中央政府批准并册封的制度遂成定制。新时期以来,第一位以金瓶掣签方式确定的大活佛转世是2010年7月4日的第六世德珠活佛的认定。

活佛转世制度可以说是藏传佛教的一个创举。在这里,活佛的传承既不是通过家族式的继承,也不是通过现代意义上的选举,而是通过“转世”这一宗教化的手段完成的。这种传承方式把佛教的基本教义、仪轨和藏族宗教上层错综复杂的政治因素、宗教因素协调起来,巧妙地解决了宗教首领的地位和政治、经济权力的传承和延续问题。因此活佛转世从一开始出现,就和政治有着不解之缘。

《非常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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